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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检察官首次驻点法院 让每一个执行案件都“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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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4日 来源: 鹿城检察院

  本报讯 通讯员 鹿检 报道  “老伯你好,请问你来反映什么情况?”2017年6月9日,是鹿城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徐缨、张榜照第一天驻点鹿城法院执行服务专区的日子。

  上午8点40分,市民季老伯神情焦急地来到执行接待窗口,他的儿子最近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买一套房子,但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到房子被鹿城区法院查封。检察官马上与接待窗口的法院工作人员对接,经查询,鹿城法院已出具了解除查封裁定书,该房产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老伯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情绪也平复了下来。

  第一天驻点法院,检察官前面的窗口很“热闹”,很多当事人都很好奇为什么检察官会驻点法院工作。

  为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今年5月底,鹿城区检察院与鹿城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建立了定期抽查监督、驻点监督、现场执行督查等工作机制。与此同时,检法两家将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强化信息共享,沟通探讨民事执行业务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定期对新情况和新问题联合开展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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