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检察网  ->  基层检讯  -> 正文基层检讯

助力剿劣战,瓯海检察“特别行动队”在行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24日 来源: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 通讯员 瓯检 报道  全省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的冲锋号吹响后,瓯海区检察院迅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剿劣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并专门抽调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主要业务部门人员,组建剿灭劣Ⅴ类水特别行动队,采取“民行刑三位一体”的模式,为打好剿劣战全力提供司法保障。

  ⊙明察

  利用“河长制”成员单位身份,特别行动队对该区丽岙街道白门渎河、潘桥街道林桥头河等重点河段,进行定期巡查,注意河道内、河道两岸的环境卫生等情况,做好书面巡查记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对接,做好处理和应对。

  泽雅水库是温州市区生活用水的主要源头。为保护好温州的“大水缸”,特别行动队定期派员到库区,现场考察库区环境和水质,了解水库上游村居、农家乐、家禽养殖场等对水库的污染情况。检察官与水库管理人员进行深入座谈,介绍检察职能,并征求对检察机关为治水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建议。

  ⊙暗访

  对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河段,特别行动队深入基层社区,走访当地群众,听取社情民意。在郭溪街道仙门河、腰屿河等河段,检察官坐上河道清理船,与河道保洁员深入交流,了解河段的水质和污染情况,寻找污染源头,对每一个排污点现场,一一记录。暗访中发现,个别河道污染严重,死鱼、粪便浮于水面,臭气冲天。一些直排排污口虽然已经被有关部门作了封堵处理,但封堵不严密,仍然有污水排出。据群众反映,一些污染企业还存在夜间、节假日偷排行为。

  ⊙出招——三个专项检察活动

  ——开展水污染犯罪专项整治。建立水环境污染案件专人办理制度,对于构成犯罪的,原则上实行必捕必诉。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和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健全和落实提前介入侦查和个案跟踪指导机制,结合水环境污染举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排查是否存在有关水污染犯罪该移送司法机关而未移送、公安机关该立案侦查而未立案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移送或立案侦查。

  ——开展水治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于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水治理执法不作为、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水污染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纠正水治理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治水工作中存在渎职失职的,依法调查核实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开展水污染民事诉讼专项监督。加强对涉“水”案件判决和裁定的审判监督。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调查制度,加强涉“水”公益受损案件的检察监督,对于水体收到严重污染的,督促有关主体提起公益诉讼,并选择典型案例,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