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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检察院召开离退休老干部与青年干警交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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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0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盈盈 报道5月8日上午,温州市检察院召开离退休老干部与青年干警交流座谈会, 32名老干部和18名青年干警参加此次会议。

  回眸过去 感悟现在

  座谈会上,参加座谈的人员共同欣赏了珍贵的历史照片。这些历史照片包括市检察院办公场所变迁、不同时期的合影以及先进的人物等,它们见证了温州检察的变迁,记载了温州检察重要的历史事件和老一辈检察官们的工作常态,更触动了老同志们内心深处的回忆与共鸣。

  当年,温州检察署在市区打锣桥(现广场路)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组建成立,期间经历了三起三落,1979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温州分院恢复重建,同年,重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1981年原市院并入温州分院,才有了如今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图为1981年地、市合并前,市院全体同志合影

  老同志们看着一张张老照片,如数家珍,无不动容,并为在座的青年干警讲述了尘封岁月中的往事,回味检察事业所经历的挫折和成就。

  授业解惑 传承教育

  随后的会议气氛轻松而热烈,各位青年干警踊跃发言提问,向老同志们请教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困惑。老同志们针对青年干警们提出的困惑逐一解答,为青年干警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检察优良传统教育课,让青年干警们深受启发和鼓舞,激起了全场一阵又一阵的热烈掌声。

  同时,全国检察英模、全国模范法警彭三豹老师为青年干警分享了自己工作中普通又不平凡的经历,他身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在病痛折磨下仍然坚持完成工作的顽强意志,深深打动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

  今后的检察职能核心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广大的青年干警要具备“金木水火土”五种优良品质。“金”,指青年干警要有金子般的心,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木”,指青年干警为人要正直,刚正不阿;“水”,指的是青年干警要以水为师,接待人民群众要温柔似水,遇上挫折困难要水滴石穿,履行检察职责要公平如水;“火”,指的是青年干警对待工作要有像火一般的热情和激情;“土”,指的是青年干警要接地气,践行群众路线,发挥党的优良作风。

  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夏珍瑞强调,对于检察系统来说,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对于青年干警来说,要做好个人的本职工作,个人的本职工作在很多方面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做好本职工作要爱岗敬业,不断努力,从当前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作好每一件事,向成功迈出坚实步伐。 

  市检察院原民行处处长金建鑫指出,青年干警要“为天地立心,为人民立志,为事业立言”。青年干警要有正气,有正气要心正,心正才能身正;青年干警要为人民服务,不管在什么岗位,首先要为人民利益着想;青年干警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创新,要建功立业,做出成效。

  此次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长汉主持。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是为了让我们更加深刻知道过去,懂得现在,是能让我们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时代在变,形势在变,但检察机关的优良传统不能丢。

  此次座谈会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和机会,会后青年干警一致表示今后会进一步继承和弘扬老同志们身上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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