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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检察工作有“温度” 最高检报告上有“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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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14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 通讯员 温萱 报道   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严惩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起诉16078人,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章显辉等26人跨省拐卖27名婴儿案”。

      报告中提到的这起案件,是温州市检察院2016年办理的一起特大拐卖婴儿案。案件横跨浙江、福建、云南等省市,涉及章显辉等2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年龄最大的79岁,最小的27岁。

       经温州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此案涉及被拐卖婴儿共27名,每名被拐卖婴儿因经合伙作案和多层转手,均涉及多名涉案人员。对涉案人员的拐卖儿童次数和涉及的被拐卖儿童人数,温州市检察院对案件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确保不错过一处细节,不冤枉一个好人。

      对于被指控的拐卖儿童犯罪,犯罪嫌疑人章显辉等人曾多次进行辩解。对此,公诉人在庭审中对被告人的辩解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并出示了确凿的证据材料。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章显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朱瑛、梨花妞无期徒刑,判处其他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然而,案件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事情的终结。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温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的办案检察官发现,此案中被拐卖的27名婴儿中有15人已经找到了下落,其中有6名在温州苍南,另有9名在外省。 

       为此,检察官一方面积极与苍南县有关机构沟通协调,督促妥善安置被拐婴儿,并充分考虑收买家庭的情绪,积极与收买家庭沟通,进行法制教育。最终,成功将6名被拐至苍南的婴儿依照规定安置到苍南福利院。同时,检察官还远赴福建霞浦、福鼎等地,对另外9名被拐婴儿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积极协助当地检察,公安等机关做好被拐婴儿的安置工作。据悉,截至发稿时,安置在苍南福利院的6名被拐卖婴儿目前已经被适合的家庭所收养。

      此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高检院、省院和市委的多次肯定和批示,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浙江日报》、《温州日报》等各级媒体对此事也作了专题报道。正如温州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王美鹏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近几年来,温州两级检察机关践行绿色司法理念,以维护民生民利为己任,无论是该起拐卖婴儿案件,还是近期挂牌督办的“火锅口水油”、“问题牛肉”等食品安全案件,都体现了检察机关延伸检察触角的积极探索,展现了有“温度”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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