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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文明接待室验收工作小组对我院创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进行验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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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17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 通讯员 温萱 报道 2月17日上午,温州市检察院迎来了高检院文明接待室验收工作小组的验收指导。这是温州市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的地市级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一次“大考”。

  高检院文明接待室验收工作小组一行首先参观了温州市检察院“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和文明接待室。随后,工作组召开了“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验收会议。会议由温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曙峰主持。

  会上,温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卫华就创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在听取汇报后,工作组还对创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工作台账进行了仔细审视,发现创新亮点,查找不足之处。

  完成相关工作后,何延安组长对温州市检察院近年来在文明接待室的规范化建设上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尤其对温州市院于2007-2009年、2010-2012年连续两次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积极开展反向审视工作,打造温州市院控申品牌;积极贯彻“两法”实施,切实维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开辟法律援助服务站,每月定期由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接访等工作进行了“点赞”。

  何延安组长指出,一要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申诉办案办理;二要强化检察服务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要强化涉法涉诉工作,继续探索新办法、新思路;四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在控告工作的有效应用。

  对此,黄曙峰副检察长表示,温州市检察院将按照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好控告接待相关工作。一是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拓展工作思路,优化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创建;二是巩固现有的工作成效,梳理相关经验做法,更好地促进文明接待工作;三是改进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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