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平安 树标杆——检察官肩上有担当
本网讯 通讯员 温萱 报道 历时三个半月的温州市首届“十佳平安卫士”和“十佳平安使者”评选活动,在昨天落下帷幕。温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叶成国荣获“十佳平安卫士”,平阳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姚培荣获“十佳平安卫士”提名奖。

温州市首届“平安双十佳”颁奖现场

左:叶成国 右:姚培
平安,是为政之责,是民生之需,是群众之盼。在温州平安创建的征途上,温州检察机关两位检察官都做出了哪些贡献?又是何以摘得“平安卫士”这份荣誉的?
“十佳平安卫士”叶成国:
办理难案制规范重 研究全能检察官的“三部曲”

七年法学基础理论学习和十年公诉办案实践历练,外加熟练掌握相关司法解释,让叶成国成为了一名全能检察官。
随之而来的荣誉也很“高大上”:浙江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温州市人民满意检察官、温州市十佳公诉人……日常工作中,全能检察官有着这样三部曲。
一部曲:“争议”案件的专家
2010年,犯罪嫌疑人林某在吸毒、醉酒且严重缺少睡眠的情况下,驾车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基层检察院在认定林某的罪名时,出现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交通肇事罪三种不同的争议观点,它们的量刑相差悬殊,遂书面请示市检察院。叶成国查阅大量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系统分析三个罪名之间的界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相比,其主观上对犯罪结果具有积极追求或放任的故意,客观上犯罪行为要达到类似于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叶成国说,林某的行为虽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但还是应理性评价。故市检察院以林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书面答复基层检察院。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意见。
二部曲:负责“建章立制”工作
叶成国还承担起不少综合指导工作,为一线公诉办案人员提供制度支撑和交流平台。近年来,他协助处室领导起草制定层级办案责任制、重大敏感案件挂牌督办等规范性文件10余个。就拿层级办案责任制的出台背景来说,在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下,既要完成办案任务,又要确保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亟待化解的紧要矛盾。市检察院公诉二处立足于工作实际,在经过大量的先期调研和征求意见后,制定了《温州市检察机关公诉办案层级责任制暂行办法》(该办法被省检察院全文转载推广),成为全国首个将层级办案责任制落实到规范性文件的检察机关,有效提升了全市公诉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三部曲:理论研究做到“双高”
近年来,叶成国努力让自己成为“高产量、高质量”的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针对温州地区承兑汇票犯罪高发且定罪争议不断的问题,2014年,叶成国同课题组成员先后走访金融部门实证调研,收集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所有涉及承兑汇票的刑事案件,并对案件的行为性质、处理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历时10个月之久,几经讨论,几易其稿,课题组最终完成《温州民间买卖承兑汇票问题调查分析》。该分析报告明确买卖承兑汇票的行为性质,为今后该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理提供了参考意见,同时就如何规制承兑汇票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为金融部门如何规范民间票据买卖市场提供参谋,得到时任省长批示。
叶成国获奖感言:
能够获评十佳平安卫士,对我而言,既是肯定,也是鞭策。在此次评选中,除了感谢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官的支持以外,也深刻感受到“平安温州”建设离不开各行各业的辛勤付出,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作为温州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不忘检察初心,恪尽职责,守土一方,在护航“平安温州”建设道路上继续前行。
另外,本次评选中荣获“十佳平安卫士”提名奖的姚培检察官也是棒棒哒!年纪轻轻,便已是浙江省检察机关中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

姚培事迹简介:
8年前,研究生毕业的她考进了平阳县检察院。从最基础的内勤做起,短短几年,她已经成长为浙江省检察系统的业务骨干,成为温州地区最年轻的检委会委员。近几年来,她一直在刑检业务线上奋斗着,先后获浙江省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温州市劳动模范、温州市政法先进个人、温州市优秀检察官、检察机关业务尖子、平阳县“十大平安卫士”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