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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出卖了你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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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7日 来源: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通讯员 瓯检 报道 你是否碰到过这种情况?手机上经常会接到各种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或推销短信,你有没有感到奇怪,为什么对方会对你的情况、需求了如指掌?到底是谁出卖了你的个人信息?近日,郑某、张某、刘某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瓯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也是瓯海区检察院批捕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郑某、张某、刘某都是“90”后。郑某和张某是安徽人,刘某是河北人。三人之前并不相识也无交集,但均因在网上从事公民个人信息买卖而落入法网。

  据郑某交代,他是搞装修的,为了拉业务,郑某经常会上网搜索购买一些房屋装修信息,去年12月份开始,他陆续加入了一些QQ群,郑某逐渐发现,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还不止他一个,于是便萌生了把自己买来的个人信息再转手卖出去的想法。于是,郑某开始将他买来的公民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出售。“我会对所买的信息进行筛选,然后再重新在我所加的QQ群里进行出售,这些信息里主要有车主、业主、法人代表、医生、教师、公务员、学生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郑某交代说。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郑某向他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十几万条,非法获利至少2万元。今年5月,郑某再次在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含大量瓯海区的车主登记信息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抓获归案后的郑某为了立功,举报了向他购买过公民个人信息的张某和刘某,两人均已归案。据悉,张某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年5月,以相同的方式,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余万条,非法获利至少1万元。刘某从2015年10月至今年5月,以相同的方式,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余万条,非法获利至少5万元。他们通常都是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向买家收款。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郑某、张某、刘某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予以出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依法予以批捕。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和买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办检察官介绍,去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但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检察官提醒:平时网购时要谨防钓鱼网站,不要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要慎重填写银行账户和密码;妥善处置快递单、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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