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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6000000条,嫌犯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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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8日 来源: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通讯员  苍检宣  报道 “您好!请问您需要购买车子、房子……对股票、重金属感兴趣吗?”当您接到这样的电话时,您的个人信息很可能已经泄露了。近日,林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600万余条被苍南县检察院依法决定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

       林某,男,34岁,福建泉州人。5月16日,林某因涉嫌诈骗被苍南公安机关抓获,后发现其存在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经初步查明,2012年夏天,林某在网上认识俞某(已刑拘),对方称想购买一些车辆购买人及车辆情况的信息。林某就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从一个黑客手上购买了相关信息,并转手卖给俞某及其他散户,从中获利。一段时间后,该交易因黑客无信息可出售而中断。1月至4月期间,林某又从该黑客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俞某等人。据交代,林某从黑客处购买的信息里面包含车辆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车辆牌照、车辆识别号、保险到期日期等。信息价格不一,越新越贵,平均每条0.32元/条,林某再以平均大概0.4元/条的价格卖出。截止到案发,林某至少出售六百万条公民个人信息,交易金额近百万元,获利三十余万元。

      俞某等人拿着这些信息去干什么呢?据查,俞某将购买来的信息处理后,留下车辆购买人姓名、手机号、地址、车牌号四项打印出来,再发给公司电话销售业务员,让其照着上面的手机号码打电话过去推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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