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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大首次对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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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3日 来源: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通讯员 华萱 报道 “作为处于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在面对复杂的证据时,在提出每一项审查意见之前,我们应该经过仔细的甄别、取舍、判定。”提起刚刚开展的首次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来自平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的被评议对象如是说。

  5月5日,检察官履职评议动员会召开,平阳县人大采取分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来自公诉科、监所检察科和反渎职侵权局的3名被评议对象。按照要求,这些检察官要求任检察员职务满1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5月12日,平阳县人大调研组走访平阳县检察院,通过座谈等形式听取大家对被评议对象的评价。

  对3名检察官的评议,主要看他们四个方面的履职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检察业务水平等情况;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实际,有没有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等;有没有落实和办理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县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法信访案件等;是否存在“四风问题”,有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接受评议,虽然感到有些压力,但也是一次提高自身素质、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机会,是检察队伍向人大、向社会公众展示检察工作风貌和状态的重要平台。”平阳县检察院监所科的被评议对象表示,他会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正确对待评议意见,以履职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据悉,评议工作主要分为准备动员、调查了解、集中评议、整改落实等四个阶段。5月到7月,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将成立调研组,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听取大家对被评议对象的评价,并抽查被评议对象近两年来主办的案件,旁听被评议对象出庭支持公诉案件的庭审等。这期间,被评议对象要该县向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接受履职评议。8月到11月,该县人大常委会将对被评议对象的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对每位被评议对象建立评议档案,作为以后职务任免和人大常委会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的依据。

  “此次履职评议,是人大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院检察官队伍的一次深度检阅。我院将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补短板、积极组织配合,在评议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将评议工作与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与强化检务公开相结合、与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相结合,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平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林锡铭说。

  如今,检察官履职评议已“上线”。该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评议工作组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评议结果客观公正;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整个过程透明、公开;要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做分析、提建议,做到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同时,平阳县检察院要虚心迎评,将这次履职评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标本兼治,把整改提高作为主线,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要以点带面,把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检察官素质、提升司法形象,作为这次履职评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体推进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平阳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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