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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变赌场 涉案人员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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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05日 来源: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近两年,微信红包逐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普及开来,不少人把发红包当作彼此沟通交流、增进感情的一种方式。然而,原本是移动社交和娱乐相结合的微信“抢红包”,经由一些人的“创新”,竟成为了新型赌博工具,这样的方式也让“抢红包”滑向了一种网络犯罪。将微信群变成赌场,涉案金额达178万元,5月3日,吴某某等7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泰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抢红包”藏猫腻

  2015年7月初至8月初,被告人吴某某伙同夏某某、蔡某某等7人,创建了一个微信群并拉人进群抢红包。他们事先制定了不同奖惩规则,并设有几名专门负责发包人,群成员将红包直接发给发包人,所有红包统一由发包人发放出来供成员抢。

  本案中,吴某某作为群主,负责维持群内秩序或者活跃抢红包气氛,其余6人则作为发包人负责代发红包。

  这种带有赌博性质的“抢红包”具体方式为:发包人先发出一个红包让大家拼手气。在群成员抢完之后,抢得最低金额者要将一定数额的红包直接发给发包人,群主及发包人从中按照一定比例抽头后,剩下的金额用作下一轮红包的发放。依次类推进行,一轮游戏下来涉及的金额巨大,不少人也损失惨重。

  这类玩法,抢到多少钱虽然是拼手气,实际上也成了游戏中评判结果的关键,等于在赌运气,和赌博很像。

“代包抽头”获利

  他们乐此不疲创红包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群主及“发包人”可以通过抽头获利。这种“代包抽头”的方式,使得大部分资金都流入了群主自己以及发包人的腰包。本案涉案赌资达178万元,被告人吴某某及其他6名被告人作为群主和发包人,分别从中抽成获利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多人采用向微信群内发放并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取利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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