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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常态化 终于可以放心地大口吃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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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6日 来源: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通讯员 鹿轩 报道 现杀的活禽够新鲜、才好吃,几乎所有的中国老百姓都这么认为。但近几年,偶有出现H7N9禽流感病例,为保障百姓的健康,自2014年7月起,温州市主城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杀白上市。目前,主城区家禽定点屠宰场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家禽定点屠宰场出场的“杀白禽”均拥有“一证两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标志和企业产品可追溯标识)。

  但是,近2年的时间过去了,市场上的白条鸡是不是都符合规定,拥有“一证两标”呢?

  “老板,这白条鸡批发价多少?”凌晨三点,当整个温州城都还在沉睡的时候,位于锦绣路的菜篮子锦绣农贸市场却已是人声鼎沸,充满了生活气息。

  4月8日凌晨,在锦绣农贸市场的人流中,就有小王的身影,小王是鹿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一名青年检察官。这一天,为全面规范鹿城区家禽杀白市场,保障老百姓餐桌安全,鹿城区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了“杀白禽专项整治”活动,而小王前往市场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小王看见,多家摊位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堆成小山的白条鸡、白条鸭,经检查,这些家禽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标志。根据《温州主城区活禽定点屠宰管理实施方案》,农贸市场销售的禽产品必须是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

  这次零点行动,共扣押了无标白条鸡340只,无标白条鸭341只,无标白条鸽子33只,将统一销毁。

  此次鹿城区检察院参加零点行动,一是对农贸市场杀白禽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二是对行政执法单位的日常监管巡查工作是否到位进行核实,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

  其实,鹿城区检察院对行政单位的执法行为开展长期专项检察监督早已成为一种常态工作。

  2015年,该院联合法制办、监察局等三家单位共同“会诊”食品安全卫生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案件,采取案卷抽查、现场监督、调查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去年10月,在对鹿城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检察官发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8起行政处罚案件时,在查获未经检验检疫肉类或肉类制品后,并未将相关肉类或肉类制品送交检验检疫。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徐缨说:“在查获当事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或肉类制品后,未将相关肉类或肉类制品送交检验检疫,这显然不利于对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

  鉴于此,该院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查获的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类或肉类制品及时送交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应立即启动刑事移送程序,并对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来源进行追查、通报线索。

  去年10月28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收到了来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该局已对照检察建议逐条落实整改,并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意见。

  2016年3月,该院还联合法院、公安、法制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建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检府联动机制的出台,也将最大限度地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并加强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促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经常性开展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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