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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检察官周志华:与家人约法三章,不打听案情不说情不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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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4日 来源: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通讯员 芮萱 报道 【人物档案】周志华,男,39岁,瑞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毕业于浙江大学。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多次受嘉奖,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3年先后入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级反贪侦查人才库和最高检反贪总局办案骨干库。 

提审嫌犯送寿面,他是反贪“走心检察官”

  为了公正,他耐心听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轻的供述;

  为了公正,他细致收集每一份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为了公正,他反复论证定案事实……

  周志华从2007年开始奋斗于反贪一线,先后主办职务犯罪案件60余件,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冤错案件,办结的多起案件因质量过硬先后被评为温州市检察系统精品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案件和“三创活动”优秀案例。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无论涉案对象职务级别高度、涉案数额多少,我们都该客观公正地对待。”他对待犯罪嫌疑人不能因其一时行差踏错而予以不公正待遇

  在办理一起受贿案时,恰逢犯罪嫌疑人邵某生日。在前往看守所提审的路上,他特地跟驾驶员去当地的蛋糕店买了一个小蛋糕,还与看守所沟通要求为邵煮一碗长寿面。一块蛋糕,一碗寿面,对曾经风光无限的邵来说无足轻重,但对此刻身陷囹圄的他来说却无疑是灰暗中的一缕暖阳,“我真没想到,我现在犯罪了,检察官还这么关心我,我一定会好好配合交代问题”而邵也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在之后的案件侦查、公诉和法院审理阶段都表现出了十足配合的态度,为顺利侦办此案带来了极大的帮助。  

加班成“瘾”,他是反贪的“拼命三郎”

  身为反贪局副局长的周志华心中,工作永远是第一位的,每当案件上马时,他的办公室常常彻夜通明,协调指挥有他,苦思案情有他,长途奔袭有他,突击审讯更有他那是他的舞台,也是他的战场。

  2011年,瑞安市检察院着手侦办一起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系列案件,为抓获多个涉案犯罪嫌疑人归案,他开始奔波于全国各地。冰天雪地的东北建筑工地、酷暑炎热的广西荒郊野外、繁华热闹的西安街头,都有他昂然挺拔的身影。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他的出差里程就达3万多公里,当年几乎所有的节假日不是在出差就是在去出差的路上。家人为他出差准备的行头几乎没有从行李箱里拿出来过,有时候连洗好的衣服也随手放进行李箱里,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奔赴各地调查取证。

  他还多次被上级院借调或者指定办理在温州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普遍社会影响大,办理周期长,需要办案人员长时间住在办案区,他从不因自己是借调而有所懈怠,反而主动承担重要办案任务,克服家庭和生活的各种不便,放弃节假日,用自己辛勤的付出来换取甜美的果实。 

精益求精,他是反贪的铁面“书生”

  周志华五官周正,身形健硕,不怒自威,他的办公室也跟他果断的性情一样利落干净,除了一桌一椅一柜外别无他物,反倒是办公桌上层层叠叠的案卷以及一本本填满注解的法律读物最为醒目,有些读本边角已然起皱,昭示着主人阅读它们的频繁

  随着经手的案件越来越多,周志华的视野越来越宽,思考也越来越深。他认为反贪工作不仅仅要有秉公执法的司法理念和默默奉献的工作精神,更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以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反贪办案形势。因此,凡是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检察系统组织的各级业务培训,他都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去参加,法律读本更是不离案。每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他都不断思考总结,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勤奋学习,收获的是优异的成绩,他先后有8篇专业论文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2014年和2015年也参与了全省检察系统调研论文的撰写并获奖,先后被评为温州市首届十佳反贪侦查员、温州市检察系统业务尖子,并入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级反贪侦查人才库和最高检反贪总局办案骨干库。  

约法三章,他是反贪的一杯白水

  “其身正,不令自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周志华经常告诫自己:清正廉洁是检察官应当具备的一种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只有始终坚守清廉底线,才有资格有实效地去开展自侦工作与家人“约法三章”:不打听案情、不替人说情、不收受礼品。

  2012年,在办理一起贪污案件时,不巧犯罪嫌疑人的亲戚正是周志华的老朋友平日两人关系一直十分亲厚。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这位好友多次放下身段,厚着老脸到办公室找他说情,甚至还多次携礼去家拜访。他担心自己的“绝情”会寒了好友的心,就反过来劝解他,最终得到了对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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