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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检察官钱地虎:一个85后青年检察官的从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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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02日 来源: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通讯员 包莉莉 报道 干一行爱一行,无论是身处批捕办案一线,还是从事综合文字工作,都要踏踏实实,努力做到最好,从检仅四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乐清市优秀公务员并报记个人三等功1次,记个人嘉奖4次,曾获乐清市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十余项,这就是2015年被评为“温州市人民满意检察官”的乐清市检察院干警钱地虎从检经历。

初入检察,已是崭露头角

  201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怀揣法律职业梦想的钱地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乐清检察院,被分配到侦监科工作。这是一个曾培养出“全国劳模”连志英的优秀科室,也是一个每年案件量居省市前列、办案任务极其繁重的科室,更是一个关乎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切身权益、责任重大的科室。带着对优秀前辈的崇敬之心,钱地虎开启了自己的从检之路。

  “传帮带”是侦监科一直以来的传统,钱地虎很幸运地遇到了一位优秀的老师——现已是温州市“模范公务员”、“劳动模范”的业务尖子郑琛琚。从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到制作审查报告、疑难问题讨论等,钱地虎在老师手把手的教导下,逐渐掌握了各项办案技能,办案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仅仅一年多,他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53件,月均近20件,无一错捕漏捕,先后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徐某等5人跨省信用卡套现百亿特大案、汤某杀妻案等系列大案,迅速成长为一名办案骨干。他还善于监督,先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人、追加逮捕4人。在办理詹某等9人特大团伙抢劫案时,通过细致比对上百份证据、察微析疑,依法对遗漏的团伙成员谢某、黄某追加逮捕,其中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他还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严把案件事实证据法律关,因证据存疑不批准逮捕35人,因社会危险性较小、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29人。

转战文字,做出别样精彩

  2013年2月,因单位人事变动,钱地虎被抽调至院办公室负责检察信息等综合文字工作。对文字工作一无所知的他,凭借着一股不服输的冲劲,毅然挑起了领导和组织交给他的重任。“虽然我不懂,但是我可以从零开始,从头学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钱地虎这样对自己说。这之后,他开始通过网络查找资料、研读优秀信息材料、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和上级院专业人员请教,一点一点研究有关知识,一篇一篇地写,反复修改。有时为了保留突发的灵感和好的思路,他连夜加班整理记录材料至深夜,在单位加班的队伍中,下班后、周末时间也总有他的身影。在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各个部门,你也总能见到他追着办案人员、部门负责人,甚至是分管领导,收集信息素材。

  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渐渐地,他的坚持和辛勤付出有了收获,从个案信息到专业综合信息材料,温州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和高检院转发录用的信息一篇接着一篇。在他的努力下,乐清检察院的信息工作走向了全省前列,在省检察院对全省90个基层院的考核中,以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取得了历年来的最好成绩。第一次负责文字工作,就取得如此好的成绩,钱地虎的能力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全院干警的认可,大家戏称他是“专业写手”。此后,乐清检察院的信息工作一直位列省市前列,2015年再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专注调研,他是一名理论研究骨干

  “他对一些问题肯钻研、肯花心思去研究,而且视野开阔,发现问题的敏感性也较强。”一位老同事这样评价他。虽不在一线办案部门,但他却很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对实务始终保持高度敏感性,他的理论调研成果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2013年,他通过总结分析乐成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受贿窝案,及时撰写了《当前我市工程招投标的四个环节存在监管缺位问题亟须引起重视》一文,受到市长批示肯定并推动了该领域整改。结合一线办案实务,他还撰写了《关于当前审查逮捕、起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省检察院多位领导批示肯定。2014年,他紧盯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三改一拆”工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了《“三改一拆”推进过程中职务犯罪的调查分析》的理论文章,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二等奖。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6月,中央电视台报道了乐清湾环境污染问题,乐清湾海洋环境保护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这也引起了钱地虎的关注。通过深入环保等一线调查研究,他撰写了《构建乐清湾海洋生态环境法律保障机制初探》一文,对依法保护乐清湾海洋环境进行了有益探索。该文先后被收录于“环境法哲学理论与实践”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浙江省第六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浙江省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法律对策”研讨会等论文集,并荣获“浙江省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法律对策”研讨会征文三等奖、乐清市党政系统理论调研成果二等奖。2014年10月,省法学会在杭州组织召开“浙江省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法律对策”研讨会,他受邀作主题发言,与全省百余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人士共同探讨环境法律保护问题。2014年6月,他被温州市检察院作为研究骨干列入全市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人才库。

热心公益,他还是一名热血青年

  工作之外,他还是乐清检察院志愿者队伍的一名成员,热心公益事业。从事检察工作四年来,先后参加各类公益活动10余次,无偿献血、送法下乡、帮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慰问老党员等,都能看到他的身影。2014年5月,他被共青团乐清市委、乐清市志愿者协会共同授予“乐清市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他4次参加无偿献血,累计献血达1300毫升,2015年被乐清市政府评为“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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