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检察网  ->  检察官风采  -> 正文检察官风采

人民满意检察官王成海:细究供词挖幕后主使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26日 来源: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人物名片

  王成海,37岁,法律硕士,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从检12年,曾5次被评为瓯海区检察院先进工作者,2次被评为“瓯海区优秀公务员”,2014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尖子,同年入选瓯海区法学会法律专家人才库。

  工作细,有耐心,常加班还爱帮新人,忙到孩子抱怨“爸爸都没时间陪我”。这就是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王成海,同事们都称他为“拼命三郎”。

细察供词揪主使;发现蹊跷防错案

  2013年,王成海在审查逮捕蔡某职务侵占案件时,对其供词产生疑问——蔡某作为公司文职人员如无他人指使或配合,不大可能侵占公司财产。但是,蔡某拒绝供认整个犯罪事实。

  为查真相,王成海对案件全面梳理,并对蔡某采取情感攻势。他知道蔡某特别疼爱儿子,所以在提审时向蔡某释法说理,强调如实供述才有可能获从轻处理,尽早与儿子等家人团聚。经再三劝说,蔡某被打动,交代该案的幕后主使是公司老板之一李某。最终,李某得到应有的处罚。

  王成海工作的“细”,还体现在防错案发生上。去年,在审查逮捕关某盗窃案时,他发现被害人肖某的陈述及证人程某等人的证言均证实关某在扒窃手机时被当场抓获,且公安机关从关某身上查获了镊子,关某在侦查阶段也有过一次有罪供述。按司法实践,这样的证据已较为确实充分,但令他生疑的是,关某在那次有罪供述后翻供了。

  他调取视频监控,发现并没有关某被当场抓获的镜头,且监控也未拍到作案男子面部和衣着特征。他向程某及肖某再次核实,发现作案男子并非被程某当场抓获,而是在该男子离开三四分钟后,衣着特征与该男子相似的关某恰好经过。

  由于该起盗窃案不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本着疑罪从无原则,他依法提出不批准逮捕关某的意见,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面对“求情”,露铁面同时释法说理获锦旗

  2013年7月,王成海收到一面锦旗。当时,一听说儿子被抓,老张从安徽赶到温州,王成海接待了他,并说明案情和他儿子可能面临的刑期。他告诉老张赔偿被害人可获得从轻处罚。老张恳求说赔偿得借亲戚的钱,希望检察机关能让他把儿子先保出来,父子打工把借的钱还上。

  实际上,张某是持械伤人,且有前科,即使赔偿损失也不符合取保条件,王成海向老张说明情况。老张却很坚持,在七天办案期限内,接二连三来说情,王成海每次都耐心接待。虽然,张某最终还是被批准逮捕,但是老张心悦诚服地送上锦旗说:“王成海这样的检察官真不错。”

  王成海工作有耐心还体现在这件事上。去年,瓯海区某大厦业主控告该大厦业主委会成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业主共有财产,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调查后,作出不立案决定。后来,大厦业主向瓯海区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的请求。

  在案件办理中,业主代表不断找经办人“施压”。王成海一边说法讲理安抚对方情绪,一边加紧审查案件材料,并走访、咨询房管、法院等单位的人员。他在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认定业主委员会成员确实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采纳他的意见并予以立案。有控告人点赞说:“检察院不愧是为百姓伸张正义的地方。”

始终如一待工作,加班之余挤时间帮新人

  刚参加工作时,王成海被分配到瓯海区检察院反贪局。2005年他的妻子怀孕,好多次他都答应陪妻子去做孕检,但都因工作而食言。

  2009年,他被调到公诉科工作,就分到一个20人22起抢劫事实的案件,他连续四个周末没休息,对每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及事实所对应的证据都制作表格,最终出色完成指控任务。他在公诉科三年半,共审结480余件案件。

  到侦查监督科工作后,他每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00余件。为减轻新人负担,他在加班基础上还挤出时间给予帮助。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