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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疏导加不起诉,助失足学子重返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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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通讯员 苍检 报道 “这孩子现在正在上高三,学业压力大。案发后,他的心理压力更大,这对他以后的成长极为不利,因此我们对其进行了专业的心理疏导。”日前,苍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引入专业心理疏导,并基于心理咨询结果对该涉案少年做出不起诉决定,旨在教育、挽救、感化失足未成年人。

  “我发现抽屉里有一大叠人民币,当时身边没有人看见我,所以就一时鬼迷心窍,把钱放进书包里拿走了。”小凯(化名)满脸悔恨地向办案检察官回忆自己在朋友家盗窃的情形。今年1月,小凯到朋友家中玩耍时,趁无人注意,将抽屉里的一万余元盗走。随后,失主发现并报警。

  苍南县检察院于7月28日受理该案,办案检察官经过阅卷、讯问、询问小凯父母和老师后,了解到小凯是个高三学生,平时性格内向,在校表现良好,但案发后心理压力过大,少言寡语。针对小凯的情况,苍南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将该案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该院检察委员会做出了引入专业心理医生对小凯进行心理疏导的决定。11月12日,在检察官和父亲的陪同下,小凯到温州医学院某心理健康中心进行了心理咨询。近日,苍南县检察院根据小凯的心理咨询综合评估结果,作出了不起诉小凯的决定。

  据悉,联系有关心理专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是该院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10月,该院出台《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为构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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