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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姐姐”张月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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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月荷姐,前两天我送在押人员去第五监狱,在监区碰到了三年前在我们看守所关押过的高某。他让我转告你,由于服刑期间表现很好,他已经被减为无期徒刑了,还说有机会要当面谢谢你呢!”前些日子,乐清市看守所管教民警孙联武碰到该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张月荷时,迫不及待地跟她说起几天前发生的事。

  听说高某表现良好,张月荷欣慰地笑了。

  2010年6月,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羁押于乐清市看守所。接到判决书后,他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天天与同监室的人斗嘴、打架,无论管教民警怎么说他都听不进去。短短的一个月内,高某被关了两次禁闭。

  “让我找他好好聊聊。”张月荷主动请缨。她将高某带至谈话室,说:“我知道你一审被判了死刑,有情绪,这很正常,但是你也不能因此故意找茬、挑衅,违反监规啊。来,先喝杯茶消消火。”

  高某一副不合作的态度:“反正都是快死的人了,也没人关心我,无所谓。”

  “你想想妻子儿女,他们还在外面等你出去呢,你不应该自暴自弃。如果你在二审或死刑复核期间有立功情况、认罪服法并表现良好,还有机会争取改判。”

  听张月荷这么说,高某陷入了沉思,沉默了几分钟后,他开口道:“你说得有道理。我最近心里很烦,表现确实不好。我答应你不再闹事,好好改造,但你必须答应每周跟我谈心一次,时刻提醒我。”张月荷一口答应了。

  此后的一年时间里,张月荷坚持每个星期都和高某谈心,鼓励他好好改造、争取宽大处理。

  2011年11月,高某二审被改判为死缓。在高某被送至浙江省第五监狱后不久,张月荷收到了一封高某的来信:“姐姐,我真的很庆幸,在全世界都抛弃我的时候,让我遇上了你。非常感谢你没有放弃我,每周跟我谈心,给我讲道理。现在我在监狱里表现很好,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能早日重返社会。”

  自2000年调到检察院工作后,张月荷一直在乐清市看守所做一名驻所检察官。她经常与在押人员谈心,了解他们的想法,帮助其走出困境。因为谈心有方,张月荷成了在押人员的“知心姐姐”,找她约谈的人特别多,几乎每个工作日都能在检察官约谈室里看到她的身影。“与在押人员谈心,得用心、用爱去谈,学会尊重他们,了解他们,关心他们。”

  2012年10月,张月荷主动找湖北籍未成年在押人员小文(化名)谈心,得知他因受老乡怂恿犯了抢劫罪而被判刑一年半,羁押期间没有一个人给他送穿送吃。天气已经转凉,小文却还只穿着一件单衣。看着这个和自己儿子一般大的孩子,张月荷动了恻隐之心,在全面掌握了小文的情况后,她向院领导建议启用在押人员备用金,给小文添置衣物和生活用品,并带头给小文捐衣。

  此后,张月荷经常找小文聊天,启迪他,引导他,关心他。有一次,张月荷问小文:“重返社会后,你打算做些什么?”

  “老家太穷了,我还是想留在这边打工,多赚点钱给爸妈治病。”

  感动于小文的孝心,同时考虑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文很难在乐清找到工作,张月荷放弃了休息时间,张罗着给小文找工作。经过她的努力,终于有一家工厂答应让小文出狱后去那儿工作。

  因为有检察官慈母般的关心,小文在服刑期间表现很好,张月荷又建议看守所给他呈报减刑。

  因为善于和在押人员谈心,这些年张月荷感化、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人员,由此也赢得了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连续13年被乐清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工作者、优秀党员,2013年被评为乐清市“巾帼建功”标兵,2014年被评为“最美乐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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