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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从远离犯罪开始” ——温州市院讲师团走进民工子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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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8日 来源:

         2014年11月12日,温州市图书馆附近发生青少年持械抢劫案;11月25日凌晨,乐清柳市发生青少年杀害出租车司机案。温州市连续发生的几起青少年恶性犯罪事件,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在温州市瓯海区锦泉中学的教室里,坐满了一群十四五岁的孩子,他们好奇地伸着脑袋,叽叽喳喳地议论着。

        讲台上,一个身着深色制服,胸別红色徽章的“老师”正准备讲课。音乐响起,教室里开始安静下来。“大家闭上眼睛,深呼吸。”“老师”发话了,“你们仔细想一想,自己的梦想是什么?”

      “我想当篮球运动员。”“我想当设计师”下面传来了不同的声音。

        这是一堂梦想课吗?这个“老师”又是谁?

        这时,幕布上映出了“梦想,从远离犯罪开始”的几个大字。这是一堂法制教育课。

        为孩子们讲课的是温州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成员、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未成年检察科检察官杨统旭。

       “你认为犯罪是什么?”

      “犯罪就是做违法的事。”“犯罪就是抢劫!” 孩子们很认真地回答问题。

        杨统旭笑了,显然,他被孩子们天真的回答逗笑了。

      “如果你犯了罪,梦想就会断。”杨统旭收起了笑容。课堂上,杨统旭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为孩子们详细讲了刑事责任年龄、盗窃罪、聚众斗殴罪、抢夺罪、抢劫罪等法律知识。孩子们不时发出惊讶的声音,“原来这样也是犯罪。”

        杨统旭还给孩子们播放了一部瑞安市检察院通过真实案例拍摄的微电影《守护青春》。微电影里讲述了主角人物改过自新的经历,让大家更加了解犯罪的后果。多样的上课方式大大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一堂课很快就过去了。

       下课了,但孩子们仍然激烈地讨论着课堂上的内容。一个名叫张金标的初三学生告诉记者,以前从来没有这么详细地学过法律知识,通过这一堂课,他知道了什么是盗窃、抢夺和抢劫,年满14周岁要为哪些刑事犯罪负责。还有一个名叫邬浩南的学生说,学校在思政课上也会讲一些法律知识,但是内容不多,也没有这么生动,今天的课让他学到了很多。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

        在学校担任教导处主任的余露老师说,锦泉中学是一所民工子女学校,在这里上学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占了九成,剩下的也都是泰顺、文成等温州偏远地区务工人员的孩子。“这些家长自己的工作都忙不过来,更不用谈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了。”

       “要让孩子先知道什么是法律,知法懂法,然后才能守法。”政教处主任赵文华老师说,“很多学生认为自己还是小孩子,通过这堂课,能帮他们厘清犯罪边界,让他们认识到自己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赵老师坦言,今天这堂课让他也受益匪浅,“之前,我自己也弄不清楚抢劫、抢夺的区别,就更不用说去教学生了。”

        参与组织此次法制课堂进校园活动的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副团长、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负责人高峰说,“看到图书馆附近少年抢劫那篇报道后,我们一直在思考,学校、家庭、社会,包括我们检察院,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哪里做得不足,法制教育进行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是接连发生了青少年恶性犯罪事件。所以,我觉得要把法制教育落到实处,让讲师团直接进校园讲课,提高孩子们的法制意识。”

        高峰介绍,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正式成立于2014年9月,整合了温州地区各地检察机关的课件、讲师等资源,并对授课方式进行优化,通过PPT、漫画、微电影等形式上课,一改往日单调、枯燥的授课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同时高峰坦言,目前讲师团的困难在于成员数量有限,没有办法大范围铺开式地进行讲课。“我们希望能够有更高、更广的平台,帮助我们推行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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