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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察院未检工作考察团到乐清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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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温州检察网讯  116日,四川省检察院未检处处长罗江率该省9个市、区检察院的未检处处长、科长一行11人来到乐清市检察院考察交流未检工作经验。浙江省检察院未检处裘菊红副处长、温州市检察院未检处高峰副处长陪同考察。

  考察团在乐清检察院驻该市兴乐集团帮教基地召开了交流会。裘菊红副处长对四川省检察院未检工作考察团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就我省未检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并肯定了乐清检察院近年来在未检工作方面做出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绩。

  20136月份以来,该院立足本地优势企业资源,挑选了15家企业作为帮教基地。基地主要面向在该市没有监管条件的对象。该院提倡帮教要实现与社会的无缝衔接,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待遇等与基地的普通员工并没有太大差别,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建立两个档案并接受司法机关回访。

  截至目前,乐清检察院落实到基地中接受帮教并已经作不起诉处理的6人中,有5人留在帮教企业,并转为正式员工。

  交流会上,乐清检察院未检科科长余乐燕结合PPT演示,就该院未检科的概况、队伍建设、办案规范、机制创新、开展特色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帮教基地负责人孙仁峰老师介绍了帮教基地的运行情况。

  交流会结束后,考察团还参观了基地,双方还就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检察机关如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诉讼权益、如何因地制宜开展社会化帮教工作等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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