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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中药材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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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编辑: 陶京津 审核: 曹根华

  中药材、中药饮片供方是否合法、资质材料是否齐全,验收工作是否到位,购货单据与实物是否一致?近日,平阳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中药材市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据介绍,4月至今,该行动已抽查23个品种,分别送往省、市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有3个品种不合格。对此,执法人员表示,对销售不合格中药材的商家将予以行政处罚。

  在检查中,县检察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萧江镇华东农贸市场、药店和中医坐堂馆,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滥用硫黄熏蒸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再次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检查,严防不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流入市场。执法人员从“购销渠道、饮片质量、标签、储藏条件、技术人员在岗、情况包装”等方面逐一检查。其中,对可能使用硫黄熏蒸的药材,执法人员还进行抽验。县检察院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在接下来的检查中,一旦发现滥用硫黄熏蒸、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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