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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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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23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法庭上公诉人左手撑着腰,减轻快要临盆的肚子对脊椎的负担,右手拿着公诉词,注视着对面的犯罪嫌疑人,铿锵有力地陈述自己的公诉意见。

  她就是全国优秀公诉人、文成检察院80后公诉科科长——陈伟银。2005年,陈伟银大学毕业进入文成县检察院工作,2006年进入公诉岗位。从书记员到公诉科科长,她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公诉事业,用一身正气和满腔柔情践行着自己的法律理想。

  关键洞察力,解析犯罪又准又快

  “有位检察官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司法甚于十次犯罪,一个不经意的失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一场牢狱之灾。”

  战斗在公诉岗位上7年,陈伟银承办了大量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的疑难案件,从办理第一个案件开始,陈伟银将“准”字以极其严苛的方式贯彻在办案过程中。

  在办理钱某某盗窃案中,案头的百尺卷宗和其中杂乱无章的整整83起盗窃事实,并没有让她退却。为了梳理所有的案件事实,编排好起诉书中事实排列的先后顺序,她将证据进行细致地分类,以列表格的方式将每一起犯罪事实密密麻麻予以记录。为了保证每一起犯罪数额的准确性以及案件时间顺序排列的准确性,又和同事一起核实了一遍。在她一丝不苟的审查下,起诉书中83起犯罪事实,138辆被盗车辆全部得到了法院的认定,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审判。

  办案过程中经验的积累,练就了陈伟银对犯罪的敏感和对真相的洞察力。陈伟银在审批科室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供述用车主遗留在车上的钥匙开锁窃车,但车主陈述却是车钥匙从未离身,言词证据相互矛盾,该相信谁?“我当时就想开锁窃车的肯定另有其人,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包庇了同案犯。”凭借自身办案的细腻和敏锐,案件真相大白,开锁确实为另外一名漏犯所为,该名漏犯最后被成功绳之以法。

  陈伟银30出头的年纪,长时间的伏案阅卷,对她的颈椎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同事劝她办案之余多起来走走,她却经常“阳奉阴违”,一坐下来,就把自己全部的注意力和精力投入到案件审查中。是什么让她对工作如此认真执着?陈伟银说,这源于对法律的感知和尊崇,源于作为一名公诉人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博弈狡猾校长,照亮校园基建潜规则

  近几年,腐败不正之风逐渐开始在中小学校园蔓延,尤其是基建领域,更是成了人人都想咬一口的“唐僧肉”。

  2004年至2006年,时任温州市某中学副校长兼筹建组组长的邵学(化名)利用负责学校基建工作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索取他人财物。作为副校长的邵学(化名)私自发包受贿行为,并非神不知鬼不觉,但知情人却因为潜规则敢怒不敢言。正是在这种社会默认的潜规则下,原本严密的制度也成为了摆设。

  2010该案案发,公诉人就是当时还是文成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的陈伟银。如何打破基建潜规则,将极其狡猾的犯罪嫌疑人邵学(化名)依法判决,取得良好的社会震慑力和效果,成为彼时悬在心头的唯一事情。

  自接到案件后,陈伟银反复梳理了有关证据和案件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邵学(化名)突然改变口供将其中一笔5万元的贿款,狡称为借款,企图减轻刑事处罚。彼时,该案社会舆论压力日益增强,为了让庭审效果达到最佳,陈伟银分析预判了庭上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翻阅了法学典籍,查找有关贿赂和民事借款文章,一篇一篇进行研读,针对被告人的个性特点精心准备了质证环节的有关问题和顺序。

  开庭当天,审判庭座无虚席,法庭上,控辩双方一触即发。面对被告人的辩解,公诉人陈伟银胸有成竹,沉着应对,敏锐捕捉律师的漏洞,以贿赂行为和借款行为的区别为突破口,言辞犀利,使被告人当庭供述漏洞百出,终于抓住了这条滑不溜手的泥鳅。被告人邵学(化名)当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自己坦言当时确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受贿。

  校园基建案件的顺利判决,令基建潜规则的黑暗里照进了一束阳光,震慑了向校园伸出的腐败之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铮骨柔情,将感情融入每个案件

  文成县是一个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达70.6%的生态县,每年清明前后,都有因失火罪被批捕起诉的犯罪嫌疑人。

  2011年清明前,71岁的苏老汉在田里烧杂草,不慎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近3000亩,家境贫困的苏老汉面临牢狱之灾。

  一次审查谈话,取保候审的苏老汉姗姗来迟。陈伟银在耐心做完笔录后,详细询问才知道苏老汉家住山区,家境贫困,舍不得花钱坐车,天还没亮就打着手电筒走山路,10点多才到县城,由老乡开着电动车载他来到检察院。谈完话,她看着犯罪嫌疑人手中银灰色的电筒,风尘仆仆的样子,便拿出钱给犯罪嫌疑人,“老人家,你年纪这么大,走山路太辛苦了,回去一定要坐辆三轮车”。陪同的老乡感动地说:“你这个检察官真好。放心,我一定会把他送到家。”

  在办理清明发生的失火案中,面对或苍老、或贫困的犯罪嫌疑人和被烧尽的山林,陈伟银的心是矛盾,她总是耐心叮嘱,注意安全用火,真真切切地把感情融入到每一个案件中。

  至情至性她:“感谢我的家人”

  都说检察工作难,对于一名从事检察工作的女性来说,要付出的远比想象的更多。工作之外,陈伟银也同样担当着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但是多少次,她放弃和家人欢度周末的机会,在堆积如山的案卷中梳理证据;多少次,她放弃与朋友欢聚一堂的机会,在法律条文里检索有关的法律知识。尤其在近三年一年一次的比赛中,作为一个四岁孩子的母亲,一年里经常有好几月不在家,陈伟银感觉自己对孩子和家庭很是愧疚。特别是今年在杭州集训的时候,因为学习时间比较紧张,两个多月她才回家三次。“我打电话给女儿,她都不愿意接我电话,因为电话里我答应她很快回家陪她,但都没有兑现,所以她都不相信我了。我很感谢我的家人,在我比赛期间,他们默默地帮我承担,无条件地支持我,我才可以全身心的参加比赛。”陈伟银说。

  “工作后,她一直这么忙碌,虽然刚开始有些不理解,担心她把身体累坏了,可知道她是个勤奋的人,对工作又认真负责,慢慢的也就理解了。”采访中,陈伟银的婆婆对记者说:“现在,家里的事从不让她操心。”

  陈伟银对公诉事业的努力和付出,得到她的家人的理解、同事的赞叹和领导的支持。2010至2012年陈伟银连续三年被评为文成县十佳政法干警;2011年度获温州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官”称号;同年度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获温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2012年度以全省第三名的成绩获“浙江省十佳公诉人”称号;2013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步一个脚印走来,在2013年6月,陈伟银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比赛,并荣获了“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她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当之无愧!”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林爱武说,“伟银勤奋好学,为人低调,单位的同事都很喜欢她。虽然我年龄比她大,但是她的理论知识与办案经验都很丰富,我们常在一起就案件进行交流,探讨办案细节,从她身上能学到不少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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