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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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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24日 来源: 温州检察网

  为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公正、规范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温州市检察机关于今年3月20日至年底在全市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本次专项检察活动重点对象是现在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三类服刑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检察机关将对上述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情况逐人进行审查,并登记建档;对减刑、假释案件的计分考核,立功奖励、调监等原始资料认真审查;对保外就医的上述人员要逐人见面、重新体检,确保符合保外就医标准。在检察中发现违法问题的将予以监督纠正,该撤销裁定、决定的建议予以撤销,该收监执行的建议收监执行,发现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将立案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这次专项活动分成清理摸底,核实、纠正和查处违法问题,检查验收三个阶段。为此,市检察院已成立了由俞秀成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检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所检察处。

  为确保检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温州市检察院还专门公布了电话、网络、信件等三种举报方式,以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电话举报可拔打全市统一的检察举报电话:12309;网络举报可通过点击温州检察网(网址为:www.zjwz.jcy.gov.cn)首页“网上举报”专栏进行;来信举报可将信件邮寄至: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37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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