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省检察官文联《关于组织参加首届沪苏浙皖检察官书法绘画摄影艺术作品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检察人员积极参加。书画作品请于7月25日前报送市院宣教处汪伦(电话:88099295、13575412272),摄影作品直接发送指定邮箱。
市院宣教处
2013年7月4日